|
关于做好浙工大莫干山研究院2022年度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22-12-12
浏览次数:
研究院各部门办公室: 根据《德清县浙工大莫干山研究院组织机构与人事管理办法》,现将2022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考核对象 工大派驻人员参照《浙江工业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》进行考核;德清派驻人员由德清相关部门进行考核;研究院社会化聘用人员由研究院负责考核。 二、考核内容 依据所聘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进行考核,包括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等方面,重点考核工作实绩。 三、考核等级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、合格、不合格。考核时,坚持标准,好中选优,考核等级优秀的职工比例不得超过15%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考核为不合格: 1.工作责任心差,不能胜任工作者; 2.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; 3.全年累计旷工达三天(含三天)以上十五天以下者; 4.对所聘岗位的履职情况较差,不能按计划完成相应的岗位职责者。 除规定不参加考核的人员外,无故不参加研究院年度考核的人员,研究院将视同考核不合格。 四、考核程序 各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负责做好职工年度考核工作。 1.职工对照所聘岗位的职责,对一年来的履职情况进行认真总结,填写职工年度考核表后提交、打印纸质考核表签名后交综合办公室姚燕芬处,电话13967266878(留档表格请用A4纸双面打印,并控制在2页以内),个人填报时间截止到12月16日。 2.各部门主管在个人述职、民主评议基础上,对被考核者提出考评意见。 3.院务会对部门主管考核意见进行审核,确定考核等级。由综合办公室完成职工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,由领导审核、盖章后报综合办公室。职工个人《考核表》由综合办公室人事存档。 职工年度考核是一项重要的工作,考核结果直接与岗位聘任、职级晋升、奖惩相联系,也是薪级工资晋升的依据。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者,下年度晋升一级薪级工资。
附件1:职工年度考核表.docx
附件1: 浙工大莫干山研究院职工年度考核表
(考核年度: 2022年)
注:岗位等级为行政领导班子:正级,副级。职员:主管,副主管,职员。
|